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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审计证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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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审计证据的决策

审计证据的决策

审计证据的收集、鉴定、整理与分析构成了审计证据决策的全过程。需指出的是,审计证据的收集、鉴定、整理与分析并不是互不相关的独立环节,相反,它们时常交叉进行。

(一)审计证据的收集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观察、询问、外部调查、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和分析等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第六章)

(二)审计证据的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证据的特征)

审计人员需要对审计证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可靠性)、充分性进行分析,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进一步取证。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分析

审计人员对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分析时,应当关注下列方面:

(1)一种取证方法获取的审计证据可能只与某些具体审计目标相关,而与其他具体审计目标无关;(例如实物证据)

(2)针对一项具体审计目标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者获取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例如证明真实性目标)

如果证据之间相互矛盾,就应收集更多的相关证据加以判断。对那些与审计目标无关的资料应予以舍弃。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分析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环境。一般来讲,受个人支配程度越小,被篡改和伪造的机会越少,证据就越可靠。因此,通常情况下:

(1)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内部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情况下形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缺失或者无效情况下形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从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资料中直接采集的审计证据比经被审计单位加工处理后提交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5)原件形式的审计证据比复制件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不同来源或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比较可靠。不同来源和不同形式的审计证据存在不一致或者不能相互印证时,审计人员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措施,确定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3.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重要特征,两者缺一不可,只有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才是有证明力的。

审计证据的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数量可能越少,即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会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尽管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相关,但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那么审计人员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

(三)审计证据的整理分析(一般了解)

审计人员必须对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审计证据整理分析的方法有:分类、计算、比较、小结、综合

(四)影响审计证据决策的因素(一般了解)

审计人员应围绕审计目标决定收集和筛选哪些审计证据。一般说来,影响审计证据决策的因素如下:

1.风险因素

根据取得的证据得出某种结论或提出某种审计意见时所承担的风险。在综合审计证据时,要充分考虑此类证据体系的完整性。

2.成本效益因素

审计人员不应以获取审计证据的困难和成本为由减少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

3.重要性因素

判断证据是否重要就是指某一审计证据对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是否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证明同样性质的问题,金额大的审计证据比金额小的`审计证据更重要。而证明不同性质问题的证据相比较,证明违反财经法纪的证据比证明会计核算差错的证据更重要。

按审计执行主体分类

按审计活动执行主体的性质分类,审计可分为政府审计、独立审计和内部审计三种。

(一)政府审计(governmental audit)

政府审计是由政府审计机关依法进行的审计,在我国一般称为国家审计。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包括国务院设置的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审计厅(局)两个层次。国家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各国政府审计都具有法律所赋予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强制性。

(二)独立审计(independent audit)

独立审计,即由注册会计师受托有偿进行的审计活动,也称为民间审计。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在发布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指出:“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独立审计的风险高,责任重,因此审计理论的产生、发展及审计方法的变革都基本上是围绕独立审计展开的。

(三)内部审计(internal audit)

内部审计是指由本单位内部专门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对本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施的独立审查和评价,审计结果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这种审计具有显著的建设性和内向服务性,其目的在于帮助本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在西方国家,内部审计被普遍认为是企业总经理的耳目、助手和顾问。1999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理事会通过了新的内部审计定义,指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顾问服务。它以增加价值和改善营运为目标,通过系统、规范的手段来评估风险、改进风险的控制和组织的治理结构,以达到组织的既定目标。”

按财务审计分类

运作审计(作业审计):检讨组织的运作程序及方法以评估其效率及效益。

履行审计(遵行审计):评估组织是否遵守由更高权力机构所订的程序、守则或规条。

财务报表审计:评估企业或团体的财务报表是否根据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一般由独立会计师进行。

信息科技审计:评估企业或机构的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完整性、系统可靠性及一致性。

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

按审计实施时间相对于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前后分类,审计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一)事前审计

事前审计是指审计机构的专职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其他经济活动发生之前所进行的审计。这实质上是对计划、预算、预测和决策进行审计,如国家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的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盈利预测文件的审核,内部审计组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计划的科学性与经济性、经济合同的完备性进行的评价等。

开展事前审计,有利于被审单位进行科学决策和管理,保证未来经济活动的有效性,避免因决策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一般认为,内部审计组织最适合从事事前审计,因为内部审计强调建设性和预防性,能够通过审计活动充当单位领导进行决策和控制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而且内部审计结论只作用于本单位,不存在对已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的问题,审计人员无开展事前审计的后顾之忧。同时,内部审计组织熟悉本单位的活动,掌握的资料比较充分,且易于联系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有条件对各种决策、计划等方案进行事前分析比较,作出评价结论,提出改进意见。

(二)事中审计

事中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例如,对费用预算、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通过这种审计,能够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尽早纠正偏差,从而保证经济活动按预期目标合法合理和有效地进行。

(三)事后审计

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单位经济业务完成之后进行的审计。大多数审计活动都属于事后审计。事后审计的目标是监督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性,鉴证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公允性,评价经济活动的效果和效益状况。

按实施的周期性分类,审计还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定期审计是按照预定的间隔周期进行的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对股票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进行的每年一次审计、国家审计机关每隔几年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等。而不定期审计是出于需要而临时安排进行的审计,如国家审计机关对被审单位存在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突击进行的财经法纪专案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企业委托对拟收购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的审计;内部审计机构接受总经理指派对某分支机构经理人员存在的舞弊行为进行审查等。

按审计技术模式分类

按采用的技术模式,审计可以分为账项基础审计、系统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三种。这三种审计代表着审计技术的不同发展阶段,但即使在审计技术十分先进的国家也往往同时采用。而且,无论采用何种审计技术模式,在会计报表审计中最终都要用到许多共同的方法来检查报表项目金额的真实、公允性。

(一)账项基础审计

账项基础审计是审计技术发展的第一阶段,它是指顺着或逆着会计报表的生成过程,通过对会计账簿和凭证进行详细审阅,对会计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逐一核实,来检查是否存在会计舞弊行为或技术性措施。在进行财务报表审计,特别是专门的舞弊审计时,采用这种技术有利于作出可靠的审计结论。

(二)系统基础审计

系统基础审计是审计技术发展的第二阶段,它建立在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即首先进行内部控制系统的测试和评价,当评价结果表明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健全且运行有效、值得信赖时,可以在随后对报表项目的实质性测试工作中仅抽取小部分样本进行审查;相反,则需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这样能够提高审计的效率,有利于保证抽样审计的质量。

(三)风险基础审计

风险基础审计是审计技术的最新发展阶段。采用这种审计技术时,审计人员一般从对被审单位委托审计的动机、经营环境、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出发,利用审计风险模型,规划审计工作,积极运用分析性复核,力争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上。

按照执行地点分类

按执行的地点可以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一)报送审计

报送审计又称送达审计,是指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将需要审查的全部资料送到审计机关所在地就地进行的审计。他是政府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重要方式。这种审计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缺点是不易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问题,不便于用观察的方法或盘点的方法进一步审查取证,从而使审计的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就地审计

就地审计又称现场审计,是审计机构派出审计小组和专职人员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的审计。它是国家审计机关、民间审计组织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的主要类型。审计

对企业来说,产品生产成本的核算是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由于企业的生产过程涉及大量的对内、对外业务,并且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包含其中,因此往往成为企业所得税审计的难点,也是审计人员最感头痛之处。所以,我们在审计过程中,首先应该了解企业有关生产成本控制的内部管理体系是否合理。包括了解企业是否有专职会计进行成本核算;内部凭证制度是否健全,凭证的种类、内容、编号是否符合会计处理要求;簿记和报表的记录和制定是否及时完整;凭证、账册、报表三者之间有无严格的核对制度;资产盘点制度是否按期完成;另外还应了解企业成本核算的流程。通过上述一系列的调查摸底,确定企业成本核算的可信赖度,然后根据可信赖度的不同,搭配审计人员,组成不同的审计小组进行审查。

企业生产成本核算的会计处理

产品的生产成本是指工业企业生产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产品所支出的各项生产费用的总和,它反映生产费用的最终归宿,是正确计算利润的基础。

一般来说,对于工业企业,生产成本的审计主要在于调阅“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原材料”、“累计折旧”、“库存商品”等会计科目的账册,确定被审计企业有无虚列成本,有无将非生产性成本挤入生产成本;有无跨期摊销费用;有无人为利用在产品成本调节利润等现象。正常的工业企业产品成本核算与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大致如下:

①分配、归集直接与间接生产费用与成本

②分配制造费用

③结转完工产品生产成本

④结转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

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费用,直接记入“生产成本”账户的借方;发生的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的借方归集,月末再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该科目月末一般无余额,而“生产成本”借方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完成的各项在产品成本。

其中材料费用的归集,主要是指将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料及主要材料,根据领料凭证直接计入各项产品的生产成本。对于一批材料由几批产品共同耗用,可采用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分配率=材料实际总消耗量÷各种产品材料定额消耗量之和

某种产品应分配材料数量=该产品的材料定额消耗量×分配率

例1:某厂领用原材料2000千克,单价10元,原材料费用合计20000元,生产甲产品200件,乙产品100件,甲产品定额消耗2千克,乙产品1千克,材料费用分配与会计分录如下:

分配率=20000÷[(200×2)+100×1]=40

应分配材料费用:

甲:200×2×40=16000元

乙:100×1×40=4000元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16000

--乙产品 4000

贷:原材料 20000

对于人工费用的归集,在审计时要划清计入产品成本和不计入产品成本的界限。凡属于生产车间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费用,记入“生产成本”科目;凡属于各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和费用记入“制造费用”;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和提取的费用属于“管理费用”科目。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非直接作用于生产产品的各项间接费用。它包括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生产管理部门提取的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保险费、排污费等等。月末应全部分配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计入产品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待摊费用是指本月发生,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共同负担的费用。这种费用发生以后,不能一次全部计入当月成本、费用,而是按照费用的受益期限摊入各月成本费用。该费用的发生和分配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完成的,会计分录如下:

费用发生时: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

每月摊销时(不包括用于非生产用途)

借:制造费用

贷: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的性质正好同待摊费用相反,是指预先分月计入成本、费用,但由以后月份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利息费用支出与固定资产大小修理费。该费用的预提和支付通过“预提费用”科目完成,会计分录如下:

提取预提费用时:

借:制造费用

贷:预提费用

实际支付时: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

生产费用分配的审计

1.工业企业发生归属于本期的生产费用,按其经营用途分别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有关账户后,在月末还须对间接费用进行分配,转入按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的“生产成本”账户,借以正确计算本期完工产品的成本。

对生产费用的分配,必须划清以下界限:正确划分应计入产品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正确划分上、下期费用的界限;正确划分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费用界限。因此,生产费用分配主要应从企业采用的分配标准、应分配的金额和分配率等方面进行审计。

1.生产费用分配标准的审计

(1)审计内容。生产费用分配标准是间接费用归属于产品的依据,主要审查企业对各项费用的分配标准是否适当,有无利用变换分配标准,人为地调整各产品间应承担的费用成本的;分配的标准与实际发生的统计数有无不相符的;同一种产品承担两种费用,标准有无不一致的。

(2)审计方法。一是收集资料,掌握企业历年来各种间接费用采用分配标准的情况,对照检查本期采用的分配标准是否适当。二是查清分配标准如何确定及其取得的来源。三是核实车间原始记录,统计报表数字等,检查对照各种费用分配表上的分配标准,是否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2.生产费用被分配额的审计

(1)审计内容。生产费用被分配额指在费用发生时,无法确定应由哪种产品承担而须按一定的分配方法计入产品成本的间接费用,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应审查“费用分配表”的分配总额与该项费用账户的发生额是否相符,有无将应由下期成本承担的费用提前在本期分配的;有无将不应由产品成本负担的非生产项目的费用,计入分配额的;有无将直接费用错作间接费用分配的;有无将免税产品的费用挤入分配额转嫁给应税产品的。

(2)审计方法。根据费用分配表与有关费用明细账及会计凭证核对,从费用归属项目、归属期限以及数字计算等方面加以核实,如发现不实,应重新计算并编制“费用分配表”,然后同原“费用分配表”比较,其差额从生产成本中剔除,转入有关项目。

3.生产费用分配率和分配额的审计

主要审查分配率的计算是否正确,分配给各产品的费用与应负担的生产费用是否相符。可根据“费用分配表”计算:

费用分配率=(被分配费用额÷费用分配标准)×100%

某种产品应 某种产品 费用

负担的费用=分配标准×分配率

通过复核,如发现有错,应查明原因,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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