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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代理實務考點:納稅義務人的審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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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稅義務人的審覈

稅務代理實務考點:納稅義務人的審覈

(一)《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爲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

(二)《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企業分爲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1.居民企業

居民企業,是指①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②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實際管理機構是指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機構。

  2.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①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②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

①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②工廠、農場、開採自然資源的場所。

③提供勞務的場所。

④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⑤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非居民企業委託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該營業代理人視爲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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