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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爱情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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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爱情抒情散文(一)

有关爱情抒情散文

一个女孩子告别这座城市之前的那个晚上打电话到电台,讲述她这三年来的生活:三年来她爱着一个自己也知不该爱的男人。

有一天夜里,她睡着了,接到男人的一个电话说想来看她,她马上醒了整妆梳发,坐在床前等了三个多钟头,半夜,男人一个电话打来说,不来了。女孩子当即泪如雨下,反反复复只会问一句:“你怎么可以这样?”

女孩今天能狠下心抽身离去,也是为保存这段感情,女孩说:“我怕有一天他会离开我,那样的话我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我自己走开,我就可以永远假设,只要我不走,他会永远爱我。”电台的女主持人说,为这样一个男人,不值得。

什么样的一段情才算得上“值得”?这可不是莱场里付 5毛钱原只想买棵葱,不料还赠了一头蒜那般可以算得清值不值。张爱玲,那样一个傲视人间的旷世才女,够聪明也够世故,遇见了有妻有室的胡兰成,竟只一味“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胡兰成写道:“我和爱玲只是男女相悦,子夜歌里称‘欢’,实在比称爱人好。”相悦成欢,还不值得吗?哪管汉奸身份,哪管他有没有老婆。电话里的那个女孩也说,三年来,什么样的快乐与悲伤她都尝过,她无怨。

突然想到近年流行的一首歌,《征服》硬派的那英、小黑哥 (柯受良 )唱起来格外得摧枯拉朽,“终于找到一个方式分出了胜负 /输赢的代价是彼此粉身碎骨 /就这样被你征服 /喝下藏好的毒 /我的剧情已落幕 /我的爱恨已入土……”第一次听我就止不住笑起来,说这一定是武大郎唱给潘金莲听的。也许,武大郎明知潘金莲在药里下了毒,他也心甘情愿一饮而尽——与其在别人嘲笑声里讨生活还不如爽爽利利地死于爱人手下。

爱情,是含笑饮毒酒,敢唱才轰轰烈烈。

  精选爱情抒情散文(二)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

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开兴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又做起了同桌。平时我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米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这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听,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嘛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的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经发现安冬已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子,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的火热,其实我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的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二十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我无比惊讶的望着她。她却开始流泪:“弟弟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曾经记过一本日记,扉页上写满你的名字。弟弟独自忍受了太多的痛苦,我希望当他在另一个世界时,他的内心能让他的好朋友知道并理解一点点,所以我想把这本日记送给你。”我接过那本日记,下意识地一翻,突然我看见了大大的我的名字,后面是一句话:“爱她,所以离开她。”

  精选爱情抒情散文(三)

最近的一个初夏,终于和相处了两个月的女友分手;

最近的一个盛夏,她又打来电话,问我如果努力的话还有没有希望。

当然有了,只要努力地去和感情妥协,努力地去欺骗她和自己,一切都还能继续。

但是我好象说了实话。

可能这下是真的辜负了她,或是伤害了她,于是最近的一个初秋,我和她彻底地分手,不带有任何的遗憾和愧疚。

很少去想过孰是孰非、该取该舍的问题,更加少地去想过分手的原因。那是因为我不敢去面对。

不敢面对的事实是,我的心里始终有着另一个人的影子。

不敢面对的另一个事实是,她们是好友。

一个人,现在爱着的,也许不是他最想去爱的人;

一个人,最想去爱的,也许又恰是他不该爱的人。

面对自己的感情,我可以坦然;面对两人的感情,我却又慌张。

于是在这慌张之中,两股感情纠结成一个无底的漩涡,带着巨大的破坏力将我吞噬,使我方寸大乱。

一个原本忠于感觉的人方寸大乱的结果就是----冲动。

一个暗恋着和他只有一面之缘的以前女友的好友的男子冲动的结果就是----听了一晚柯以敏的《天亮以前》,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现在当然是分不清也不愿意分清当时我究竟说了些什么的。

她当然是有些惊讶而后说了句“让我考虑考虑”就挂断了电话。

可笑的是我还一度沉浸于自己营造的自以为是的浪漫氛围中,真是奇傻无比

就这样一个礼拜过去了。杳无音讯。

傻瓜也应该能猜到她的意思。

可笑的是我又开始沉浸于自己幻想的概率值极低的“好结果”之中,真是奇傻无比透了。

然后,这个傻男人作了一个很符合傻瓜身份的决定----打个电话问到底。整个事情的恶化就这样开始了。

果然,她的甜美声音在电话的'那一头,带着歉意、虚假的惋惜和真实的骄傲以及其它种种让人没脾气的情感,婉言拒绝了我。理由很是简单:一面之交哪有感情可言?

我急急地挂了电话,恼火地踹上了门,心想再说下去就要到“那么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这一句了。这句话以其与生俱来的无奈、敷衍、讽刺和对受伤者的无力慰藉,而赢得了我的深恶痛绝。

老实说,我后悔那天拨了那个电话。

握在手中的玫瑰如果不送出去,一定会刺伤自己。但是这样的伤口至少还算是凄美的,一旦逼自己把玫瑰给了不该给的人,因为旧伤新痕的破裂而带来的剧痛,就只能算是凄惨了。

她既会用客气掩饰拒绝的残酷,我也会用麻木代替痛哭的感想。

她既无错,我又何苦再去反省自己的错对得失。

于是,这个笨小孩作了一个很不符合(或许是很符合)笨蛋身份的决定----从此不再爱她。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虽然还没学会如何疗伤,但是大增的经验值已经让我渐渐习惯了伤口的隐痛和未干的血迹。

某天晚上托福班放了课出来,走在华灯初上的闹市街头,忽然觉得她们的身影一下子粉碎在我的心里,而后伴着我的最后一声轻笑飘散在夜风中。

“Everything is dust in the wind.就像这样吧。”

想到这里,仿佛一切都已成为过去,只是这时偶尔想起会在心底又回忆起一种久远了的痛楚。 反正一切都很坦然,但又常常会莫名地低头,于是便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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